人资部公告

总医院关于第五届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10/09 阅读:6883次

总   医   院
关于第五届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的实施意见
 
各科室: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根据《物业公司关于第五届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的实施意见》(兖矿物业发〔2013〕76号),总医院决定开展第五届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人才观,紧紧围绕医院改革发展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积极挖掘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资源,促使更多的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为医院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
     二、遵循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围绕提高医疗质量这个中心,切实发挥人才对医院改革发展目标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坚持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相结合,重点选拔既有思想品德,又有高超技术水平的人才;既注重对成果、论文和荣誉的要求,更注重对实践、能力、业绩和贡献的评价。
   (三)民主公开、群众公认。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选拔,公开透明,择优遴选,群众认可。
   (四)突出重点、倾斜一线。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坚持向临床一线和重点岗位倾斜。
     三、评选名额
     根据物业公司下达的评选指标,共评选公司级优秀专业技术人员11名,并从中推选8名候选人参加公司级学科带头人评选。
     四、评选范围
     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从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评选,副处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及领导班子成员不列入评选范围。
     五、津贴标准
     聘期内发给优秀技术技能人才一定数额的特殊技术津贴,标准为: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1500元/月,优秀专业技术人员600元/月。特殊技术津贴由按月标准的70%随工资发放,剩余部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兑现,年度考核为优秀和合格的全额兑现剩余部分,基本合格的兑现剩余部分的50%,不合格的不予兑现并予以解聘。
     六、评选程序和方法
     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物业公司分配的评选名额,根据集团公司规定的条件组织评选。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评选成绩由专家综合评审和群众认可度测评两部分组成,均实行百分制。其中:专家评审成绩占80%,群众认可度测评占20%。群众认可度测评低于80分的取消评选资格。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由医院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从评选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上报,物业公司组织评选。
     七、实施步骤
     第五届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10月8日)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安排本院评选事宜。成立评选组织,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个人申报(10月9日-10月14日)
符合评选条件的在岗专业技术技术人员自愿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登记表》2 份(双面打印,贴照片);
(2)《优秀技术人才工作业绩综合评审一览表》15 份,其中原件 1 份;
(3)《技术业务工作报告》1 份,2000 字左右。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聘任文件)原件、复印件
(6)近三年来的培训、学术交流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7)近三年来个人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不超过 5 件);
(8)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不超过 5 件);其中,省部级以上(含国家级行业协会)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奖限定为五年内的(仅限这两类奖励);其他的奖项限定为三年内的;
(9)发表交流的论文著作等原件、复印件(不超过 5 件;复印封皮、目录、个人文章首页)。时间限定为三年内的。
     上述材料限定“三年内的”,指 2010 年 10 月以来的;“五年内的”,指 2008 年 10 月以来的,下同。
     因职称晋升等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只提供复印件,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三)资格审查(10月15日)
    人力资源部把关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所提供的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是否属实。
  (3)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组织群众认可度测评(10月16日)
    医院组织测评组进行测评。群众认可度测评实行百分制,取所有测评票的算术平均分为测评分数。参加测评人员从被测评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解决现场技术难题的能力和水平”、“工作经验”、“自身学习和传帮带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5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认为优秀的可打90分以上,良好的打80-90分,一般的打60-80分,较差的打60分以下。群众认可度测评低于80分的取消入选资格。
    现场测评时,由纪委、工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五)组织评审(10月17日)
     医院成立相应评审委员会,委员组成应不少于9人,评委按照《评审量化赋分标准》,根据平时掌握的申报人员工作业绩情况,对照申报人员《优秀技术人才工作业绩综合评审一览表》等资料,进行量化考核打分。
   (六)公示上报(10月18日-10月21日)
     评选、推荐结果要在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入选人员名单上报物业公司。
     八、组织领导
   (一)总医院成立第五届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刘洪宾 任组长,宋炜、李宣东、张传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斌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人力资源部、医务部、护理部、党务工作部、群众工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第五届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组织、协调、监督、等日常工作。
    九、有关要求
   (一)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评选工作。
   (二)要紧密结合医院实际,深入开展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技术技能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在此基础上,推荐出有真才实学、有突出贡献、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人才参加更高层次的评选。
   (三)各科室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促使更多的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为医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
   (四)报送材料的要求和各种表格登录兖矿总医院网站人力资源下载。
 
兖矿集团总医院
二0一三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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