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资部公告

总医院公开竞聘科级管理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3/10/14 阅读:5906次

总医院公开竞聘科级管理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完善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公开竞聘1名科级管理人员。
      一、竞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
      健康查体中心副主任1名
      三、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学术造诣深,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在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4、身体健康,胜任本职工作
      5、健康查体中心副主任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含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0月31日后出生)
      四、工作步骤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2013年10月14日-10月16日)
      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形式,由本人填写《竞聘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报名。
   (二)资格审查(10月17日)
      由人力资源部按照报名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竞聘。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原则上不组织竞聘。
     (三)综合考试(10月18日)
      综合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共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 30 分、面试成绩占 70 分(含基础分)。
      1.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业务理论水平。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基础条件、综合素质、管理能力、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竞聘岗位的适应程度。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分为竞聘演讲(5分钟)、指定提问(10分钟)两个环节。评委根据应聘人员表现对其进行评分。按照去掉评委中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再进行平均的方式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四)确定并公示考察人选
       岗位按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对前 2 名人员的成绩进行公示。按照考试名次确定拟考察人选,如第 1 名未通过组织考察,将按照考试名次顺延 1 名确定拟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医院成立考察组,对确定的拟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研究任用医院召开有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决定任用人选,并行文公布。对人员任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岗位有关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规定程序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另行安排工作,不保留试用期的有关待遇。
       五、有关规定
      (一)为加强对公开竞聘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竞聘的具体工作。
      (二)为使公开竞聘工作切实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医院纪委、工会全过程参与,职工群众广泛监督,对在竞聘过程中出现的违反竞聘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三)应聘者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竞聘资格,已经任用的,经查实后取消任用并严肃处理。
 
兖矿集团公司总医院
                                                                     二0一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