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资部公告

12341人才成长计划

发布时间:2014/11/24 阅读:5021次

“12341”人才成长计划实施流程
一、组织领导
总医院成立“12341”人才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张传军、乔远望任组长,李宣东、李庆海、王卫红、李晓双、殷晓轩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考核选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高斌、祝英芳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人力资源部、医务部、信息科、计财部、党务工作部、群众工作部、病案管理科、门诊部、安全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实施流程
(一)优秀团队
每月由考核选聘办公室根据优秀团队评选量化赋分标准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报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标准给予奖励。
(二)优秀人才
1、宣传动员阶段(时间:2014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
面向全院公布选聘条件、选聘标准和选聘程序,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各科室应根据要求在本科室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广大员工充分知晓、参与优秀人才评选工作。
2、申报推荐阶段(时间:2014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
(1)个人申报:个人根据评选条件填写《“12341”人才成长计划个人申报表》,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
(2)科室推荐:科室成立推荐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科室人员组成。按照以下名额推荐出科室参选人员:首席专家每科1-2名;中青年专家每科1名;骨干医师每科1名;优秀青年技术人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被推荐人员需经科室推荐小组2/3以上成员同意。
3、组织评选阶段(时间:2014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
(1)资格审查:科室推荐出的参选人员以科室为单位提交《个人申报表》及相应申报材料原件,由院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最终参评人选。
(2)组织评选:医院按专业组建评审组,对参评人员按照首席专家、中青年专家、骨干医师、优秀青年技术人才的顺序分层次逐级进行评选。上一层级未当选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参加下一层级的评选。在评审过程中,能量化的内容按照量化考核标准由考核选聘办公室进行量化赋分,无法量化的内容由评审组根据参评人员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及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赋分。
(3)组织研究:组织评选的结果提交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确定最终聘任人选。
4、公示公布阶段(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12月3日)
对选聘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行文聘任,执行相关待遇。
 
         材料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