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十七处分院“家庭医生进社区”工作深入开展。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所规定服务项目为基础服务内容,在全科医生与居民间建立稳定的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连续、综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服务,突出全科医生健康管理的责任和社区卫生服务团队的优势,逐步实现“户户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每个服务团队及时开展入户调查随访,耐心细致解释签约后得到的健康服务项目。本着尊重居民个人意愿,对重点人群动员其参加签约,在坚持居民自愿的前提下,与居民签订《兖矿总医院三十七处社区卫生站家庭医生服务协议书》,按照约定内容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徐秀丽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