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医院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兖矿集团药械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兖矿集团总医院关于加强医用耗材采购与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的监督管理,严把医用耗材质量关,确保医疗安全。
该院对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采购制度,所需耗材按照采购计划集中配送,医疗设备管理科有专人负责医用耗材的验收入库工作,所有耗材必须验收入库,方可领用。对医用耗材仓库暂时不具备储存条件的部分大宗耗材或冷链运输的试剂,先通知医疗设备管理科验收人员,到科室进行现场验收并由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随后办理出入库手续。验收人员依据购置计划表,按照有关确定的验收标准,对耗材外包装、数量、质量、效期等进行严格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对不符合购置计划要求,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与其发票(随货同行)不相符或发票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符和其它特殊要求有误时,拒绝验收,及时通知供方办理退换手续。同时,加强考核管理,对不符合规定造成相关不良后果的,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承担责任。
通过严格管控,医院医用耗材的监督使用得到了进一步有效规范。
(任其华 桑凌云)